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合肥市近日颁布的《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合肥市在再生水利用管理方面迈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推动再生水资源在城市建设与生态维护中的高效、安全应用。
根据《办法》规定,合肥市将全面推行再生水在特定领域的优先使用。其中,城市绿化灌溉、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河道、湖泊等生态补水等市政杂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将全面推广使用再生水。这一强制性要求不仅有助于大幅减少对传统新鲜水资源的依赖,缓解城市供水压力,更是践行节水型社会建设、改善水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再生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保障使用安全。
与此《办法》对餐厨垃圾的处理也提出了协同管理的要求。餐厨垃圾作为城市有机废弃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重点环节。《办法》鼓励探索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液等副产品的进一步净化与利用,在符合水质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研究其作为低品质再生水进行土地利用或工业回用的可能性,从而形成“垃圾处理—资源再生”的闭环,提升城市整体资源循环效率。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办法》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水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再生水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和激励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政府将通过规划引导、价格调控、财政补贴等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以及再生水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此次《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的施行,是合肥市响应国家节水行动、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一步。通过将再生水利用与餐厨垃圾处理等环境议题统筹考量,合肥正着力构建更加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和废弃物管理框架,为市民创造更优美、更生态的人居环境,也为同类城市提供了有益借鉴。随着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公众认知的提升,再生水有望在合肥的城市血脉中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